水果店发票算餐饮发票吗

水果店发票 不算餐饮发票。根据相关税务法规,餐饮发票是服务业的地税发票,而超市的食品发票属于国税的增值税发票。水果店销售的是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并不包括提供餐饮服务,因此其发票不能作为餐饮发票使用。尽管有些情况下,水果店可能会参照餐饮服务行业发票来开展业务,但这并不改变其发票性质。

建议水果店在开具发票时,应明确其销售的是食品而非餐饮服务,并确保发票类型与所提供的服务或商品相符,以便正确进行财务和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