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的做法

拘传的做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发出拘传令

由法官签署并交由公安机关或其他执法部门执行。

执行拘传

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拘传令,要求被拘传人到场。

执行拘传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对于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其到案。

时间限制

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

注意事项

实施拘传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防止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

考虑到拘传对象的身体健康和其他合理需求,在不影响司法程序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强制性。

拘传后立即讯问,不应拘传的马上释放。

拘传期间保证被拘传人饮食和必要休息时间。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