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餐饮新规
截至2024年,上海餐饮行业规定有以下更新:
《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
自2024年5月10日起施行,取消了多个餐饮企业限制条件,推动市场活力。
取消所有二级目录许可项目,不再细分业态发放许可,支持不同业态的混合经营。
将“现制现售”调整为“现场制售”,适用于各类食品销售经营者。
简化为热食类、冷食类、生食类和自制饮品制售4类经营项目。
支持远程核查,包括图片、视频和实时视频连线方式,打破传统现场核查时空限制。
《上海市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指引》(第二版)
删除了“所有顾客进店需全程戴口罩(除就餐外)”和“做好登记,保持可追溯”的规定。
要求餐饮企业对来店客人测温,及时劝说发热顾客就医并做好记录。
根据店堂内人群密集程度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相应的导流措施和预警,扩大客人就餐时人与人的间隔距离。
《关于促进本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支持餐饮企业优化网点布局,对知名餐饮企业在沪开设品牌首店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餐饮门店改造升级,顺应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趋势。
餐饮企业的开办已无需任何环保审批手续,生态环境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更高。
《餐饮油烟净化设备运行状态在线监控技术规范(试行)》
规定了在线监控系统的组成与结构、功能与性能、交付与运行维护等技术要求。
适用于餐饮油烟净化设备运行状态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明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
《黄浦区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试行)》
提出15条具体举措,支持餐饮企业特色集聚发展、开设首店和旗舰店、举办餐饮主题活动等。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和加强餐饮业一体化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
提出实施“5+4+N”综合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这些规定旨在促进餐饮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并推动市场活力。建议餐饮企业及时了解和适应这些变化,以确保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