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餐饮业防疫要求
乡镇餐饮业的防疫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员工健康管理与个人防护
厨师及服务人员应办理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严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每日营业前做好员工健康状况登记,记录每日体温,新员工上岗前接受核酸检测。
所有从业人员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和穿工作服,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并定期清洗消毒。
餐饮具及服务环境的清洁消毒
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消毒,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清洗干净。
食品处理区、就餐区、收银台、人员通道、电梯、员工更衣室等区域每日进行清洁、消毒。
收银台、柜台、扶手、门把手、桌椅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可用250-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开展卫生消毒处理时要避免污染食物。卫生间保持通风良好并进行清洁消毒杀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