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的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合法经营:
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合法经营。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食品采购:
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时,应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时,应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时,应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服务质量:
提供微笑、真诚、品质、清洁和设施维护等服务,确保顾客满意。
质量控制:
通过预先控制、现场控制和反馈控制等手段,确保服务质量。
环境与设施:
餐饮环境应安全,设施维护良好,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和桌椅。
员工素质:
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饭店设备设施。
顾客体验:
注重顾客体验,提供个性化、人性化服务,追求零缺点服务。
培训与发展:
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满足工作需要,并兼顾长远发展。
卫生与安全:
保持营业场所清洁,控制好灯光,确保食品卫生与安全,遵守有关卫生、安全的国家规定。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餐饮服务的质量与安全,为顾客提供满意的用餐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