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消防要求
小型餐饮业消防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消防安全组织制度
明确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悬挂上墙并印发员工学习。
场所消防安全设置要求
一般防火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采用不燃、难燃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不得违规在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安全疏散设施:
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疏散通道、出口、窗口处不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符合要求。
场所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
消防设施器材:
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定期维护。厨房内应配置灭火毯。
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如果未设置,需安装无线独立烟感报警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完好有效,并定期维护。
火源管控措施
每日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营业期间定时进行巡查,建立防火巡查、检查记录。
液化气罐的储存场所应与其他场所采用实体墙分隔;炉灶、烟囱不得靠近板壁、可燃结构屋顶。
就餐区域内严禁使用液体酒精和液化气罐。
厨房、灶间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其他安全要求
餐厅内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如需增添照明设备以及彩灯一类的装饰灯具,应按规定安装。餐厅内的装饰灯具,如果装饰件是由可燃材料制成的,其灯泡的功率不得超过60W。
餐厅应根据设计用餐的人数摆放餐桌,留出足够的通道;通道及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举行宴会和酒会时,人员不应超出原设计的容量。
如餐厅内需要点蜡烛增加气氛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供应火锅的风味餐厅,必须加强对火炉的管理。液化石油气炉,禁止使用;酒精炉和木炭炉,慎用;最好使用固体酒精燃料,比较安全。餐厅服务员在收台时,不应将烟灰、火柴梗卷人台布内。
厨房内易燃气体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易燃气体泄漏时,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楼层厨房不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燃气管道应从室外单独引入,不得穿过客房或其他公共区域。
厨房内使用的绞肉机、切菜机等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
油炸食品时,锅内的油不要超过2/3,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
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后方能离开。
厨房内抽烟罩每日擦洗一次,烟道每半年清洗一次。
厨房内除配置常用的灭火器材外,应配置石棉毯,以便扑灭油锅起火。
法律及检查要求
餐饮业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小型餐饮业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散。建议小餐饮企业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