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疫情餐饮停餐规定
在哈尔滨市,针对疫情,餐饮服务单位的停餐规定如下:
2020年5月2日起,哈尔滨市经营烧烤、涮串、涮火锅、铁锅炖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重新开业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2021年12月4日起,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鼓励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此外,除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超市、药店、蔬菜水果店、蔬菜批发市场、早市、快递、外卖、物流、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银行以外的所有商业门店暂停营业。
2022年3月15日起,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鼓励实施“无接触”式配送。
2022年11月22日起,南岗、香坊两区暂停了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堂食,其他区域如道里区没有暂停堂食,但要求营业中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瞬时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建议:
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措施,暂停堂食服务,转为提供外卖和到店自取服务。
消费者也应尽量选择外卖或到店自取,减少聚集和外出,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