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异议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招标投标异议处理流程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出的质疑或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主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处理的过程。以下是招标投标异议处理流程的详细说明:

一、异议提出

  1. 异议主体: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 异议内容:异议内容应具体、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投标规则等问题;
    (2)招标过程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舞弊行为;
    (3)评标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4)其他影响招标投标公平、公正的事项。

二、异议受理

  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异议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

  2. 受理异议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进行初步审查,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

  3. 如异议内容涉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评标结果等方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三、异议处理

  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实异议内容后,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异议处理会议,对异议内容进行讨论;
    (2)根据讨论结果,对异议内容进行认定,并形成处理意见;
    (3)将处理意见告知投标人,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答复。

  2. 异议处理结果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异议成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违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2)异议不成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投标人解释原因,并告知其异议处理结果;
    (3)异议部分成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异议内容进行部分纠正,并告知投标人。

四、异议答复

  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处理意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2. 投标人提出书面答复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予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对异议处理意见进行调整。

五、异议处理期限

  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处理。

  2.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处理期限,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延长期限前向投标人说明原因。

六、异议处理结果公示

  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异议处理完成后,将处理结果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示。

  2.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提出异议。

通过以上流程,招标投标异议处理可以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规则,确保异议处理流程的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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