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标志保管内容
测绘标志的保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义务保管制度
设置永久性测量标志的部门应当将其委托给测量标志设置地的有关单位或人员负责保管,并签订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
委托保管书需明确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委托方抄送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备案。
保管报告制度
负责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应经常检查测量标志的状况,发现被移动或损毁的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当地乡级人民政府。
乡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报告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
保护标志权利
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移动、损毁、盗窃测量标志的行为。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止和打击报复。
保管人员职责
经常检查测量标志状况,发现移动或损毁时制止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