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务员考试应届生身份界定
深圳市公务员考试中应届生的身份界定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毕业时间
应届毕业生通常指的是在考试年度内即将毕业或已经毕业但尚未超过择业期的学生。例如,若某年公务员考试公告面向“20XX年应届毕业生”招聘,那么通常指的是在20XX年7月左右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择业期
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正常情况下,毕业两年内均属应届毕业生。部分省市将择业期延长至三年。在择业期内,如果毕业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单位为你缴纳社保,并且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那么他们仍然可以按照应届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学历证明
在报考公务员时,应届生需要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这些证明文件是确认你学历和毕业时间的重要依据。
就业状态
如果你在毕业后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没有缴纳过社保,那么你就可以被视为应届生。但是,如果你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保,那么你就不能再以应届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
其他特殊情况
对于已经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如果他们上一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参与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依然视为应届毕业生。
总结来说,深圳市公务员考试中应届生的身份界定主要基于毕业时间、择业期、学历证明和就业状态。符合上述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报考要求为应届生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