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固定资产处置

中学固定资产处置

中学固定资产处置通常遵循以下程序:

提出申请:

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技术鉴定:

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

审核:

资产管理处进行审核。

审批:

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处置:

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特别注意事项:

对于房屋、构筑物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并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评估确认处置价格,且处置价格一般不得低于评估价。

学校以固定资产对校办产业投资或对外投资时,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并实施产权管理。

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损失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并对单位负责人追究连带管理责任。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若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