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博士综合考核
工程博士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安排
考核对象
通过本院资格初审、公示无异议且成功缴纳考试报名费的工程博士考生。
考核方式
现场面试。
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工程实践能力。
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个人情况介绍(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
学术报告或科研计划报告。
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
考核程序
1. 考生自我介绍及PPT汇报(包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研究计划等)。
2. 专家组提问,考生回答。
3. 外语能力考核(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4. 综合素质测试(个人自述)。
考核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官方通知为准。
考核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