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博士综合考核

工程博士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安排

考核对象

通过本院资格初审、公示无异议且成功缴纳考试报名费的工程博士考生。

考核方式

现场面试。

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工程实践能力。

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个人情况介绍(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

学术报告或科研计划报告。

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

考核程序

1. 考生自我介绍及PPT汇报(包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研究计划等)。

2. 专家组提问,考生回答。

3. 外语能力考核(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4. 综合素质测试(个人自述)。

考核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官方通知为准。

考核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