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渝火锅发票问题

大渝火锅在2019年11月26日的用餐后,以月底限额为理由拒绝开具发票,并后续承诺在一周内提供,但实际并未履行。在后续的询问中,商家再次以没有发票为由拒绝开具。这导致您无法按照公司报销政策在2019年底前完成所有发票的报销,给您的财务工作带来了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因此,大渝火锅有责任在提供服务的当时或合理期限内向消费者提供发票。

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再次与商家沟通:

强调发票的重要性和报销的紧迫性,要求商家立即开具发票。

保留证据:

保留所有与商家的沟通记录,包括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作为维权的证据。

投诉举报:

如果商家仍然拒绝开具发票,您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途径:

作为最后的手段,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起诉商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

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您顺利解决发票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