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餐饮废水排放标准
中国的餐饮废水排放标准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餐饮业水污染防治技术要求》制定。具体标准如下:
化学需氧量(COD):
一般要求小于300mg/L,但具体数值可能会根据地区和行业的不同有所变化。
总悬浮物(TSS):
一般要求小于100mg/L,具体数值可能会根据地区和行业的不同有所变化。
氨氮(NH3-N):
一般要求小于15mg/L,具体数值可能会根据地区和行业的不同有所变化。
总氮:
根据《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餐饮行业的总氮排放量不得超过10mg/L。
总磷:
根据《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餐饮行业的总磷排放量不得超过1.5mg/L。
油脂:
一般要求不得超过10mg/L。
此外,各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和限制,因此准确的餐饮污水排放标准最好向当地环保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咨询。例如,广东省在2018年4月1日起执行了更严格的废水排放标准,即最高容许排放浓度(水)小于或等于100mg/L,要求餐饮企业采取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集中处理等措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国家餐饮废水排放标准因地区和行业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参考当地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