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餐饮许可证办理流程
深圳餐饮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名称预登记
到当地工商局领取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按要求填表后,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名称预先核准后,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根据《食品安全法》,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
环境评估
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环境评估,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
消防电检
开业之前,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批,在装修时向所在辖区申请,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和验收。
工商局审批
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税务登记证办理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
提交申请材料
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现场核查
提交材料后,工商部门会到现场核查,并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出具现场验收核查意见。
审批与发证
通过现场核查后,申请人可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程序包括提交材料、工商部门受理、审批材料、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建议:
办理餐饮证时,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进行,以确保顺利办理。
可以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申请,以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