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合同付费

景观设计合同的付款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定金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需支付总设计费的30%作为定金。

第一次付款

设计人提交施工图审查白图成果时,甲方需支付总设计费的60%。

第二次付款

设计人提交最终施工图CAD电子版时,甲方需支付总设计费的剩余10%。

此外,有些合同可能会包含其他付款安排,例如:

前期设计费

签订设计合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前期设计费。

工程预付款

工程开工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作为工程预付款。

进度付款

工程完工并经甲方初验合格后,甲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余款在保养期满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最终付款

乙方提交完全部设计文件资料并提供全部发票后,甲方支付剩余的设计费用。

建议在签订景观设计合同时,双方应详细列出付款进度和条件,以确保透明度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