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十类商标包括什么
餐饮十类商标包括以下几类:
食品类:
包括主食、小吃、面点等,例如面馆、馄饨馆、煎饼屋等。
饮料类:
涉及茶饮店、果汁店、奶茶店等,包括茶、咖啡、果汁、奶茶等。
休闲食品类:
涵盖各种零食、糖果、巧克力等,例如薯片、饼干、糖果店等。
餐具类:
包括餐具店、瓷器店、刀具店等,涉及碗、盘子、筷子、刀具等。
服务类:
包括餐厅、快餐、订餐等,涵盖餐饮、餐厅、外卖等服务。
肉类及蔬菜制品:
包括肉类食品和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如烤鸭、泡菜、丸子等。
面类及谷类制品:
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来自植物内的食品和调味佐料,如饺子、包子、馅饼、米粉、汉堡包等。
面包、糕点、糖果等食品:
如果品牌包含自制或特制食品,可以考虑申请此类别。
啤酒、果汁、饮料等饮料:
如果提供的饮料具有独特性或特色,可以考虑申请此类别。
肉类、鱼类、蔬菜等食材:
虽然与提供服务的直接关联度不高,但如果品牌涉及优质食材的选择和质量控制,也可以考虑此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