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十类商标包括什么

餐饮十类商标包括以下几类:

食品类:

包括主食、小吃、面点等,例如面馆、馄饨馆、煎饼屋等。

饮料类:

涉及茶饮店、果汁店、奶茶店等,包括茶、咖啡、果汁、奶茶等。

休闲食品类:

涵盖各种零食、糖果、巧克力等,例如薯片、饼干、糖果店等。

餐具类:

包括餐具店、瓷器店、刀具店等,涉及碗、盘子、筷子、刀具等。

服务类:

包括餐厅、快餐、订餐等,涵盖餐饮、餐厅、外卖等服务。

肉类及蔬菜制品:

包括肉类食品和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如烤鸭、泡菜、丸子等。

面类及谷类制品:

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来自植物内的食品和调味佐料,如饺子、包子、馅饼、米粉、汉堡包等。

面包、糕点、糖果等食品:

如果品牌包含自制或特制食品,可以考虑申请此类别。

啤酒、果汁、饮料等饮料:

如果提供的饮料具有独特性或特色,可以考虑申请此类别。

肉类、鱼类、蔬菜等食材:

虽然与提供服务的直接关联度不高,但如果品牌涉及优质食材的选择和质量控制,也可以考虑此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