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餐饮打折规定
平顶山餐饮的打折规定如下:
正常折扣
部门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非工作时间在本企业所属酒店内就餐,可享受全额七折的优惠。但事后必须报请直接领导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消费完毕由店总在结算单上签字后,再由国务院总经理签字财务方能入账。禁止签单挂帐,违者罚款50元/次,并且补交餐费时不再享受折扣优惠。
销售部总监、房务总监和副总经理:除海鲜和酒水外,可以给客户打9折。也可在不行使打折权利的前提下,按客人实际菜金消费的10%提供赠送菜品的增值服务或免服务费。
酒店餐厅经理:有菜金九折、每餐送菜2个的权利,单菜价格不得超过15元。
偶发事件折扣
因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引发的宾客投诉,可按菜金九折处理。如遇客人有严重投诉直接影响酒店声誉的,可视具体情况提高折扣率,事后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其他规定
餐饮标准餐不可打折,但可免服务费或按规定的比例赠送菜品。
所有婚宴、宴会,客人若自带酒水或用酒店部分酒水,副总经理有权为客人免掉一半服务费,总经理有权全免服务费。普通员工及部门经理不可私自减免服务费,若要减免服务费需请示。
打折时间一般为营业时间内,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打折范围可以包括特定的菜品或包间,但通常不包括酒水等其他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