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

深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报销流程

备案

参保人需先向深圳市社保局申请领取《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跨地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凭证》。

对于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办理备案,在就医地联网结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按照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的90%直接结算。

对于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后,在备案的联网结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按照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的80%直接结算。

就医

在异地就诊时,使用备案凭证和社保卡就诊并缴纳相应医疗费用。

报销

收集就医相关原始凭证,如门诊病历、处方、医药发票等。

回到深圳后,将上述材料提交给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向深圳市社保局申请报销。

审核通过后,报销款项将直接打入职工个人银行卡。

注意事项

报销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原始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等。

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需参照当地医保政策。

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报销比例(示例)

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