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市更新详细流程

深圳城市更新详细流程如下:

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前提: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中划定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未划入单元的且满足条件的自行拟定更新单元。

确定申报主体:由权利主体(如村委会等)、权利主体委托的单一市场主体(个人或企业)、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展开申报。

改造意愿征集:单一权利主体同意,且达到2/3面积、数量,多地块的4/5面积。

申报材料准备:申报表、更新单元范围图纸、现状权属、建筑物信息、改造意愿书、照片等。

审批过程:区更新办核对资料(5个工作日)——区更新办资格认定、核查、综合判断(20个工作日)——报送主管部门,审查资料,按批次统筹形成更新计划草案,并公示不少于10天——报市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

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准备工作:申请核查土地及建筑物信息,编制规划方案并报批。

编制规划方案:申报主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方案,报送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在更新单元计划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审查,逾期未完成的,主管部门可以按有关程序进行更新单元计划清理,将该城市更新单元调出计划。

确定单一实施主体

搬迁赔偿安顿协议:商定赔偿方式、金额和支付期限、回迁房屋面积、地点和登记价格、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协议生效时间和条件等。

房地产权益转移: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注销之前向搬迁人提交被搬迁房屋房地产权属证书及注销房地产权属证书委托书,没有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应当提交对应产权证明文献及房地产权益由搬迁人承受申明书。

公证与立案:公证机构进行公证,搬迁人报区都市更新职能部门立案。

建筑物拆迁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价计收:拆除重建类都市更新项目中城中村部分,建筑容积率在2.5及下列部分,不再补缴地价;建筑容积率在2.5至4.5之间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20%补缴地价;建筑容积率超出4.5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补缴地价。

拆除重建:拆除重建类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升级改造为工业用途或者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原有合法建筑面积以内部分不再补缴地价。

后续流程

编制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进行公示和审批。

数字化模型制作:编制建设区域城市更新仿真数字化模型、图文制作(信息化数据库管理)。

拆迁赔偿评估座谈:与建设单元或改造村民洽谈,确定赔偿标准,完成被拆迁人赔偿测算表。

用地合宗:完成用地合宗手续。

其他相关步骤

与建设单元或改造村民洽谈:工作周期约1-3年。

公布赔偿标准:完成赔偿测算后,向居民公布赔偿标准。

组织个案户分析会议:对个别户进行详细分析和讨论。

房屋拆迁安置赔偿合同:制定内部讨论稿并最终定稿。

建议:

城市更新流程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建议提前规划,充分准备,确保每个步骤顺利进行。

与相关部门和居民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改造过程公开透明,减少纠纷。

重视环境影响评估,确保改造项目符合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