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
杭州市建筑工程容积率的计算规则如下:
定义
容积率是指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计入容积率计算的总建筑面积(以下简称计容建筑面积)与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适用范围
该通知适用于杭州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建设项目。
计算规则
不计入容积率的情况:
用于满足停车配建最低标准的停车空间,包括独立设置的且专门用于停车的停车楼、居住用地内位于底层架空平台下方的停车空间、位于建筑内部的多层停车空间,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独立设置的且专门用于停车的停车楼,绿地率计算为绿地面积与停车楼以外的用地范围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建筑密度计算为除停车楼以外的建筑基底面积与用地范围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居住用地内位于底层架空平台下方的停车空间,结构层高应不大于4.5米,以平台(含覆土)面层作为室外地坪计算平台以上的建筑基底面积、绿地面积。
位于居住用地沿街不超过2处的主要出入口,每处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至少两面开敞且仅作为小区车辆、人行通行的小区门厅,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位于用地范围内,设置在室外一层、无围护结构、顶盖宽度不大于3米的开放式风雨连廊,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同时不计算建筑密度。无围护架构的非机动车坡道和机动车坡道的轻质结构车库出入口顶棚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邻近高速、高架、铁路、航空航道沿线,以及规划有特殊要求的居住建筑,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需采用封闭式阳台的,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容积率。
其他说明
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也遵循上述规则。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合理规划和利用空间,同时鼓励高品质建设和公益设施的配建。在实际项目中,建议结合具体规划条件和项目特点,仔细核算容积率,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