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门诊医保报销政策
西安市医保职工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
退休人员: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55%。
起付线
200元。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2000元。
退休人员:2500元。
门诊特殊检查报销比例
CT、核磁共振(MRI)、心脏彩色B超、动态心电图、SPECT、电子胃镜、宫腔镜、结肠镜、经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TCD)、高压氧舱、体外冲击波碎石、64层及以上螺旋CT血管成像等项目,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起付线700元,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
其他注意事项
门诊统筹医保支付金额纳入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门诊统筹与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门诊特检特治待遇有交叉时,先使用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门诊特检特治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整形美容、非功能性的矫形、健康体检、儿童保健、生殖医学、性病、口腔美容修复术以及存在第三方责任外伤等医保不予报销的项目。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西安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能够得到合理且有效的医疗保障。建议参保人员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