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学研究生政策
电子科学研究生政策
电子科学研究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录取政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以及在校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是确定录取名单的依据。
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于违规或作弊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学科与人数
电子科技大学在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及交叉学科等七个学科领域招收博士研究生,计划招收1258名。
招生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以满足不同背景和需求的学员。
报考条件
考生通常需要具备硕士学位、良好的身体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对于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考生应具有三年或以上的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并在同行业内有良好声望和突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