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中学招生要求
雄安中学招生要求
雄安中学的招生要求如下:
1. 具有容城县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2. 具有容城县户籍,非容城县学籍,在容城县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按规定录取。
3. 具有容城县学籍,非容城县户籍考生,参加容城县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考生父(母)在容城县的经商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动协议(劳动用工合同书);
考生父(母)及考生本人在容城县的《居住证》;
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考生在容城县学校连续就读三年证明和学生的学籍表。
满足以上条件的,可以报考雄安中学。
请注意,不招收往届生、无学籍的学生以及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的初中毕业学生(自主招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