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景观设计合理收费
扬州景观设计的收费标准如下:
按面积取费
景观设计面积在10,000-20,000平方米的项目,每平方米25元。
景观设计面积在20,000-50,000平方米的项目,每平方米18元。
景观设计面积在50,000-100,000平方米的项目,每平方米15元。
景观设计面积在100,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每平方米12元。
按工程总造价取费
道路、广场、公园等景观设计项目,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按工程总造价的3%-5%进行取费,或者按15元/㎡-18元/㎡进行取费。
特殊项目取费
屋顶花园的景观设计费可以根据工程总造价的10%或15元/㎡-25元/㎡进行取费,具体可参照2002年《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进行取费,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0%。
其他费用
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景观工程设计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工程监理的,按景观工程总造价的2.0%-2.5%收取监造费。
编制竣工图的,按照景观工程设计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这些收费标准适用于扬州地区内的景观设计项目,具体取费可能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内容、工程复杂程度以及客户要求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与设计单位详细沟通,明确项目需求和预期服务内容,以便确定最终的设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