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小区不能开餐饮店呢

住宅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相关法规,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餐饮项目,以防止油烟、异味和废气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及其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也不得新建、改建或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住综合楼层:

同样地,在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内,禁止开设餐饮项目。

距离住宅楼10米以内的建筑物: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禁止在距离住宅楼10米以内的建筑物内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

其他特定地点:

市人民政府明令禁止设立餐饮业的其它地点。

综上所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区域均不得开设餐饮项目。建议在选择餐饮店址时,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