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测绘资质办理流程

办理北京测绘资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选择测绘专业分类

根据业务需求选择所需办理的测绘资质专业,共有十个专业可选,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

注意:大地测量只能由国企或有涉密资质的单位办理,其他专业均可办理。测绘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大多数专业需要从乙级起办,后续满足要求后可升甲级,互联网地图服务和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可直接申办甲级。

找寻人员

根据所选专业招聘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数量需符合专业标准,采用“就高不就低”原则。

人员必须配备公司主体下的至少三个月社保流水、职称证及其证明、毕页证及其证明等。

购买设备

根据所选专业购买相应的测绘技术装备,数量需符合标准,采用“就高不就低”原则。

注意:技术装备有些有精度要求,市面上大多数设备基本符合最低标准。

准备申请材料

需提供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提供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提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学历证书、身份证。

提供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提供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提供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提供单位住所证明。

提供能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提供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提交申请

向县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

测绘资质受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或者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审核和评估

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包括对企业资质、技术能力、设备条件等进行评估。

作出拟准行政许可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准予行政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发证。

领取资质证书

申请人领取测绘资质证书和其他相关设备。

根据需要刻制相关印章。

建议:

在办理测绘资质时,建议先选定必要的专业,后续再以增项的方式申办,以简化流程和材料准备。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人员,确保在申请过程中不会因为材料缺失或不规范而延误。

可以咨询有经验的专业机构或人员,以减少申请过程中的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