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油烟排放
餐饮店油烟排放有 相应的法规和标准,要求如下:
国家层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油烟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mg/m³,相应净化系统的净化效率大型系统不得低于85%;中型系统不得低于75%;小型系统不得低于60%。
地方层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正在组织制定广东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将在GB 18483-2001的基础上进一步收严相关排放标准。
各地政府也在开展油烟排放整治工作,例如土右旗城管大队对餐饮店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检查和整改。
具体操作要求
排放油烟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
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的平直管段,其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需要根据灶头数量和菜系来匹配,确保净化系统的通风量在净化器额定处理风量内。
综上所述,餐饮店油烟排放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安装并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以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