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成果验收要求

测绘成果验收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验收方式

全数检验:测绘成果应采用全数检验或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检查。抽样数量应高于验收的抽样数量,并对样本以外的成果进行概查。

检查顺序:检查验收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不得省略、代替或颠倒顺序。

验收标准

质量等级评定:测绘成果样本及样本单位采用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评定制,测绘成果批质量一般采用合格和不合格两级评定。

技术设计书或相关技术规定:在检查验收技术设计书或其他有关技术规定的成果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交受检部门进行改正。问题较多或性质较重时,可部分或全部退回受检部门重新检查和处理。

检查内容

空间参考系:检查坐标系统、投影参数、高程基准、地图投影各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位置精度:检查控制点平面坐标处理、要素几何位置偏移、要素几何位置接边错误、影像同名地物点位置中误差等。

属性精度:检查要素分类代码值错漏、影像解译分类错漏、属性值错漏等。

完整性:检查要素多余、遗漏等。

逻辑一致性:检查成果概念一致性、格式一致性、拓扑一致性与人文两大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