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餐饮品牌不合格罚款

深圳餐饮品牌因食品违法行为被罚款的情况如下: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

处罚对象:某餐饮店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813.28元

没收抽检不合格食品(液态钙特殊膳食、液态锌特殊膳食、液态铁特殊膳食)共计1939盒

罚款人民币5000元

对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罚款500元

合计罚没款:6313.28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处罚对象:深圳市寰球易购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