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餐饮品牌不合格罚款
深圳餐饮品牌因食品违法行为被罚款的情况如下: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 处罚对象
:某餐饮店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813.28元 没收抽检不合格食品(液态钙特殊膳食、液态锌特殊膳食、液态铁特殊膳食)共计1939盒 罚款人民币5000元 对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罚款500元 合计罚没款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处罚对象
:深圳市寰球易购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