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餐饮开业条件

福州市餐饮开业条件如下:

区域限制:

根据疫情分级,无疫情区、零星散发疫情区、一般疫情区的县(市)区可以恢复堂食服务。

人数限制:

每桌客人不得超过5人。

包间管理:

无通户外门窗的包间不得开放待客,包厢接待客人不能超过5个。

座位间隔:

圆桌就餐时,座位之间应相隔不少于1米。

健康证:

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需要取得健康证,且至少2个人以上取得健康证。

消防检查:

需要办理《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并接受实地检查。

营业执照:

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申办《税务登记证》。

卫生许可:

需要申办《餐饮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建议:在准备开业前,请确保所有相关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并严格遵守疫情期间的防控指引,确保食品安全和顾客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