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餐饮开业条件
福州市餐饮开业条件如下:
区域限制:
根据疫情分级,无疫情区、零星散发疫情区、一般疫情区的县(市)区可以恢复堂食服务。
人数限制:
每桌客人不得超过5人。
包间管理:
无通户外门窗的包间不得开放待客,包厢接待客人不能超过5个。
座位间隔:
圆桌就餐时,座位之间应相隔不少于1米。
健康证:
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需要取得健康证,且至少2个人以上取得健康证。
消防检查:
需要办理《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并接受实地检查。
营业执照:
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申办《税务登记证》。
卫生许可:
需要申办《餐饮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建议:在准备开业前,请确保所有相关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并严格遵守疫情期间的防控指引,确保食品安全和顾客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