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证
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证
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非定向研究生
考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
考生需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到学校。
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即毕业生可以在国家就业指导范围内选择工作,或由国家安排就业。
培养费用由国家提供,同时设有奖学金、助学金等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学业。
定向培养研究生
考生在入学前已确定工作单位,并与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考生不需要调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毕业后直接返回原单位工作。
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由国家提供。
毕业时不颁发派遣证与报到证。
委托培养研究生
考生与原工作单位及录取学校签署委托培养协议。
考生不需要调转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培养费用由考生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