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测绘技术要求
土地复垦测绘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复垦面积确定
复垦面积根据国家和市级有关规定,以合法产权证为依据。
以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所对应的图斑面积为控制。
以1:500比例尺实测成果为准。
复垦范围包括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如农户住房占用的土地及院坝、偏房、猪牛圈等生产生活用地。
耕地复垦标准
实施后土层厚度大于等于0.8米。
土地平整后的田面比降为1/800—1/500。
新增耕地的地力通过土壤培肥,生土熟化后,初验时0—30厘米土层有机质含量达到8克/千克。
产量在正常年景下,通过熟土培肥,当年农作物产量恢复当地耕地产量的80%以上,两年内达到当地耕地的平均水平,第三年达到设计产量水平。
项目实施后0—50厘米土体内砾石含量不超过10%。
复土厚度标准
0.5米以上复土相当于旱地“三等”,适用于通过复垦增加中等地力以上的土地。
我国相关省份土地复垦标准中制定的复土厚度列表如下:
平顶山、水浇地复土厚度大于0.6米。
贵州省复土厚度大于1.5米。
国外土地复垦工作较好的国家,如美国、波兰、原苏联、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复土厚度多在1米以上,甚至2米以上。
复土厚度为自然沉实土0.5米以上,耕层不少于0.2米。这一复土厚度指标是下限指标,综合考虑了植被特别是农作物正常生长、防止污染土源和复土经济指标等因素。
土地复垦管理标准
涉及土壤修复技术标准、植被恢复技术标准、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技术标准、生态保护技术标准等多个方面。
标准主要取决于待复垦土地被破坏的类型及其程度、被破坏前的自然适宜性和生产潜力、工程地质条件和应用机械的可能性以及社会环境条件和经济因素。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土地复垦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可持续性。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参照这些标准进行详细规划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