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规定

测绘质量检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

内部检查:由各部门、项目组自行组织,内容包括测绘技术方案、作业规范、成果资料、设备仪器等。

外部检查:由质量管理部或第三方机构对测绘成果进行抽查、验收,内容包括成果质量、数据准确性、成果完整性等。

质量检查程序

内部检查程序

测绘技术方案审查:在项目启动阶段,由项目管理部组织审查,确保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作业过程检查:在测绘作业过程中,各部门、项目组应定期自查,确保作业规范、设备仪器等符合要求。

成果质量检查:在成果形成后,各部门、项目组应进行自检,确保成果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外部检查程序

抽查:质量管理部或第三方机构对测绘成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

验收:在项目完成后,由质量管理部或第三方机构对测绘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质量问题处理

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上报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调查、处理。

质量问题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不放过责任人、不放过问题、不放过原因、不放过整改。

奖惩措施

对在测绘质量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与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责

国家测绘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制定年度监督抽查计划,重点监督重大测绘项目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结合上级计划制定本级计划,并报上一级备案。

监督检查的实施

自然资源部统一组织,国省市三级主管部门分级实施、协同配合,不对同一测绘资质单位、同一测绘成果进行重复抽查。

质量评定与标准

规范对测绘成果的质量评定分为等级评定和指标评定,明确检查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对不同类型的测绘成果(如地形图、地籍图等)都有相应的评定标准和要求。

其他相关规定

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测绘质量的法律法规,对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并接受市测绘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的基本规定、分批和抽样、质量检查与评价等适用于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的测绘成果。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测绘成果的质量,通过内部和外部检查相结合,以及明确的质量问题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提升测绘成果的整体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