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疫情防疫餐饮规定

天津餐饮防疫政策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制定预案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和响应级别,制定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食材管理

严格控制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环节,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如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

就餐服务

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

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人员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应要求顾客测温、登记、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状况凭证。

对拒绝配合的人员,餐饮服务单位应报警并保存证据。

员工健康

餐饮服务单位要组织员工使用“津心办”小程序申领“健康码”,及时掌握员工健康风险,并亮绿码测温上岗。

员工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持续推动疫苗接种。

场所管理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堂食服务食客间隔不小于0.5米,有室外窗或有空调新风或有排风设施的单间,保证通风良好前提下允许开放,就坐食客最多不能超过原座位数的70%。

扫码进入

严格执行扫码进入的规定,张贴“津门战疫”小程序二维码,所有人员扫码后方可进入店内,并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辅助不会操作人员进行登记。

属地责任

各区人民政府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充分发挥餐饮业在保障民生、增加就业、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群防群控

各区要督导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发动各街镇、社区等加大宣贯力度,明确告知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并做好指导落实。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餐饮行业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能够安全、有序地运营,同时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