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环评要求

餐饮业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时需要满足以下标准要求:

油烟排放要求

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定期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一般至少每三个月清洗一次,烧烤类或对环境敏感目标有影响的则至少每月清洗一次,维护保养记录需保存至少一年。

禁止无规则排放,油烟必须通过专用烟道排放,不得通过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排放。

选址与建设要求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油烟排放口的位置和高度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且不得朝向环境敏感目标。

噪声与振动控制要求

选用低噪声设施,并采取减振措施。

噪声排放应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具体限值根据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和昼夜间时段有所不同。

振动控制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污水与废油处理

污水应经隔油或残渣过滤措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若周围无市政管网,则需将废水处理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餐饮废油需签订回收协议,并保存处置台账。

公众参与

提供公众参与证明文件,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其他要求

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条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建设项目需符合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餐饮业的运营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建议餐饮企业在进行环评时,仔细对照上述要求,确保所有相关设施和措施都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