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申请生育津贴流程
深圳个人申请生育津贴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院/诊断证明书(报销住院费用时提供出院记录,报销门诊费用时提供诊断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
计划生育证明(如果是深圳市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不需要额外提交)。
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证明(报销分娩费用时才需要提供)。
失业登记证明(未就业配偶为非深户籍的,报销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用时提供。深圳市内开具的失业登记证明无需提供原件;市外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工资表和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承诺书)。
提交申请
分娩后三个月内,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单位的人事部门。
填写《深圳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线上申请
可以选择线上申请,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在“生育保险”板块找到生育津贴申请入口,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后就能随时查看申请进度。
线下办理
如果不太熟悉线上操作,也可以携带材料前往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把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就会发放到指定的银行账户里。
审核与发放
用人单位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则将材料报送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如符合条件,则安排发放生育津贴。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线上申请时,仔细填写信息,确保无误。
如果选择线下办理,提前了解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时间和地址,以便顺利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