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汽车怎么报废

南京报废小汽车的流程如下:

准备报废手续

车主需要携带报废手续,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以及可能需要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如车辆购置税证明等,到南京市车管所或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手续。

提交申请

车主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加盖车主印章,提交给车管所的登记审核岗位进行审核。

审核与通知

车管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于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符合报废标准的车辆,也会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交售车辆

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交售车辆。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在解体车辆后,需在7日内将相关手续材料提交至车管所。

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提交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至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领取注销证明

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材料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若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灭失或丢失,车主需填写相关说明并由回收企业加盖公章。

补贴申请(如适用)

对于使用8年以上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万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等,车主可以申请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补贴时,车主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

建议车主在办理报废手续前,先咨询南京市车管所或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了解详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报废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