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部门管理物业
小区物业通常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来说,这个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拟定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和指导、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等。
此外,物价部门(发改局)、综合执法局(城管)、应急局等也可以涉及物业管理的某些方面,但业主在维权时可能仍需要向主管的行政部门反映问题。
因此,如果您遇到物业相关的问题,建议首先联系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房管局进行投诉或咨询,以获得更有效的帮助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