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电缆要求
景观设计电线的具体要求如下:
照明回路电缆截面
对于三相供电线路,建议以经济电流选取电缆截面,一般比计算电流选取截面,提高1~2档,即为经济电流截面。
单相供电照明回路,一般以电压降为主要因素,选择电缆截面。照明配电线路端电压,要求不小于额定电压90%。
配电系统接地方式
园区照明配电主干线采用TT配线方式,配电箱以下采用TN-S配线方式。现场配电箱(柜)处做保护接地,接地电阻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漏电保护
配电系统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以确保安全。
线路敷设
景观照明系统线路进出建筑套管,在系统调试后进行封堵,以防鼠害和水浸。
景观及围墙灯布线宜采用链式串接型式,线路不宜在灯具接线处截断,且预留接线长度250—300mm。
防护等级
地埋灯及水下灯的防护等级应不小于IP68,以确保其在各种环境下的安全使用。
配电箱(柜)设置
配电箱(柜)位置应设于负荷中心,有条件可就近设在物业室内用房内,供电半径不宜大于150米。
灯具安装
每回路灯具数量不宜大于25~30盏,具体数量根据园区规模调整。高灯间距不小于25-30米,低灯间距不小于15-20米。
楼前道路草坪灯及庭院灯设置应以单元口为基础进行对应配备,庭院灯高度控制在3500MM以内为宜,主干道路灯高度控制在4500MM以内为宜。灯杆应与房屋窗口保持不低于5米水平距离,且光源宜采用柔光型防护罩。
接地保护
所有接地保护应按设计要求敷设接地极及干线,经接地电阻测试及现场检验合格后,系统方可供电。
产品质量
对相关产品质量、性能有异议时应抽样并送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景观照明系统的安全性、经济性和可靠性,同时方便管理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