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在西安办理离婚手续,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是协议离婚的详细流程:

申请

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名或按手印。

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相关文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

登记(发证)

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所需材料

双方户口证明

双方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离婚协议书

注意事项

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建议:

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以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