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餐饮经营分类
黑龙江餐饮经营分类标准如下:
主体业态
餐饮服务经营者
单位食堂
网络经营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项目
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含或不含裱花蛋糕)
自制饮品制售(含或不含现榨果蔬汁、自酿酒)
其他类食品制售
餐馆分类
特大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
大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
中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
小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
其他餐饮类型
快餐店: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小吃店: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饮品店: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食堂: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特殊类型
中央厨房:指集中生产、配送大型餐饮单位所需食品的厨房。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为集体用餐单位提供配送服务的单位。
这些分类标准有助于监管部门对餐饮经营者进行有效管理,同时也有助于餐饮经营者明确自身的经营定位和合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