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无房户的标准是什么

南京无房户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本市户籍:

申请人必须是南京市户籍。

无自有住房:

在南京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包括房屋赠予、房产交易转让(含份额交易)、通过司法途径转移的房产等,这些房产的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都将被纳入考量。

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

在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1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如果无法提供这些证明,则必须满足南京户籍满5年的条件。

学生集体户:

符合《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学生,在校期间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这些标准旨在精准支持无房家庭的购房需求,并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