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职工医保
郑州市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医保)的相关信息如下:
参保缴费
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以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
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率为2%,用人单位缴费率为8%。
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缴费费率为10%。
报销标准
起付线: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每次40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标准。住院起付线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是否在职,报销比例有所不同。例如,在职职工在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55%。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为1800元和2300元。
缴费年限
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累计满25年,女职工累计满20年,实际缴费年限最低累计满10年。
退休后免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账户
划入比例:45岁以下职工按1%划入,45岁以上职工按2%划入,退休人员按4.5%划入。
大病报销
重特大病报销比例:郑州市城镇职工医保重特大病报销比例为85%。
注意事项
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基数和费率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5月1日的数据,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郑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信息,请访问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或直接咨询当地医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