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

深圳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是依据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而设立的教育评价机制,旨在全面反映学生在初中阶段的全面发展情况,展现个性特长,并形成成长发展的重要档案。以下是评价的主要内容:

主要考察方面

思想品德

考察学生理想信念、爱国情怀、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等。

学业水平

考察学生学科知识、基本技能、认知能力、思维发展、创新意识等。

身心健康

考察学生身体机能、运动技能、体育锻炼习惯、心理健康状况等。

艺术素养

考察学生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等。

社会实践

考察学生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体验和学习。

评价方式

基本指标评价

学校根据学生现实表现在预设的25个重要观测点中勾选“是”或“否”。

评语评价

学生、家长和班主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从多个方面进行评价。

写实记录

学生可在信息平台上录入获奖证书、荣誉证明及其他佐证材料。

实施原则

方向性和指导性

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同时关注个性特长发展。

真实客观和公正有效

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确保评价内容客观真实。

家长和学生需完成的任务

1. 家长需访问初中综评系统,完成学生自我陈述和亲子共评。

2. 学生可上传本学期获得的奖状、荣誉等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应用

作为学生发展指导、毕业升学、学校育人质量评价的依据或参考。

该评价方案自2024年1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