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深度困难职工家庭
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和必要费用后,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低于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4年为每人每月1483元)。
相对困难职工家庭
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低于深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2224.5元/月)。
意外致困职工家庭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
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低于深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2966元/月)。
因病、因残、因意外等造成的年度刚性支出自付费用达5万元以上(以职工申请之日的所在月起前12个月为周期计算)。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标准(即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同时未能享受深圳市低保、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救助待遇,并经区民政局核准。
特殊困难学生家庭
学生家庭年收入扣除家庭年刚性支出后,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
建议:
申请困难家庭认定时,应详细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确保符合所有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