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户口
哈尔滨户籍的相关政策如下:
殡葬服务减免
具有哈尔滨市户籍且无丧葬补助的城乡居民,可以享受普通专用殡仪车辆遗体接运、三天内普通冰柜遗体冷藏寄存、普通炉火化、一年内普通格位骨灰寄存等免费项目。
特殊群体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等,还可以享受额外的免费项目,包括一次性普通纸棺和一个普通骨灰盒。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身故后,家属可以按照养老保险政策领取丧葬补助金。如果丧葬补助金未达到免除丧葬基本服务费用标准,差额部分可以按属地四项殡葬基本服务标准予以减免。
户口办理
办理户口通常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或公安机关进行,有些情况下也可以在政务中心的相关部门办理。
所需材料包括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准生证和户口本等。
落户政策
农业人口妻子投非农业人口丈夫落户,取消结婚满5年限制。
农业人口丈夫投非农业人口妻子,取消45周岁年龄限制。
外地人员在哈居住5年,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稳定经济收入,可给本人和家属落户。
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房取消评估报告等。
外地人落户哈尔滨的条件包括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落户、现役军人转业(复员)或病休、退休落户、投靠落户、购房居住落户等。
购房资格
具有哈尔滨市9区户口和非哈市9区户口的居民均可申请购房资格,条件包括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南岗区、香坊区、道外区、平房区、松北区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户口迁移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迁移到迁入地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再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这些政策涵盖了户籍管理、殡葬服务减免、户口办理、落户条件和购房资格等多个方面,为哈尔滨市居民提供了详细的服务和指导。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政策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