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对食品要求

餐饮对食品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采购索证与进货查验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查验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从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处采购的食品应留存购买清单或小票,索要个体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带有摊位号的收据,不采购无证无照商贩的食品。

购买定型包装食品时,标识要齐全,食品原料要新鲜,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或感官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使用。

储存保管

食品应妥善储存,避免过期和交叉污染。不同类别的食品应分别储存,保持储存环境的干燥、通风、清洁,并采取必要的防潮、防虫、防鼠措施。

需要冷藏(冻)的食品应按规定温度贮存,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并建立使用台账。

食品加工与制作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设备设施应符合卫生要求。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并遵循卫生操作规范。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温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食品熟透、卫生。禁止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加工工具和设备应进行严格的清洁和消毒,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库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