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居民用电收费标准

根据最新的信息,青岛市居民用电收费标准如下:

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电价为0.5469元/千瓦时。

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至400度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0.5969元/千瓦时。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0.8469元/千瓦时。

此外,还存在分时电价制度,具体为:

平时段:每天11:00-17:00和21:00-23:00,电价为0.538元/千瓦时。

谷时段:每天23:00-次日7:00,电价为0.328元/千瓦时。

请注意,电价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