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

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包括:

幼儿为本:

强调教师应热爱幼儿,尊重幼儿的主体地位和个体差异,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每个幼儿全面健康地成长。

师德为先:

要求教师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担当起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促进者的责任。

能力为重:

突出教师的教育教学和引导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实践能力,要求教师具有遵循幼儿成长规律进行教育的能力。

终身学习:

适应教师需要不断学习、提高的职业要求,教师应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通过不断的学习、研究与实践,不断提高专业素质。

这些理念指导着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确保教师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